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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养阴清肺口服液创新成果产业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养阴清肺口服液创新成果产业化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计划投资5199.18元建设养阴清肺口服液创新成果产业化扩能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为扎兰屯市向民街1号。该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齐齐哈尔齐大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承担。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环评结论信息公布如下: 

1、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工程的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以运营期为主。主要问题是生产中的锅炉烟气、工业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等可能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影响,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可能对周边水体产生影响,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以及设备运转噪声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各种构筑物等均依托现有,目前,施工内容主要是相应设施的建设和安装,对环境的影响来自少量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影响。
(2)运营期:
①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依托扎兰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②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锅炉产生的锅炉大气污染物,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SO2、NOx,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标准要求;工业粉尘经处理达后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
③噪声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基础采取减震措施,单独设置隔声厂房,并通过各建筑物的合理布局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药渣拟与原有项目一起,运至锅炉燃烧;废包装材料定期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理;锅炉灰渣外卖至扎兰屯市铁东办事处东郊村砖厂制砖;污水处理站污泥干化处理后外运填埋;废活性炭由生产厂家回收;脱硫渣外卖至扎兰屯市铁东办事处东郊村砖厂制砖;不合格产品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合。
(2)本工程的建设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污染物产生量少,保证资源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达到较高的水平,同时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本工程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3)项目建设拟采取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和经济上合理可行,可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4)环境预测表明,在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的基础上,该工程排放的生活污水经扎兰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地表水体的影响可接受;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排放浓度和工业废气满足标准要求,对环境的影响很小;设备运转噪声在采取有效手段控制后,对外环境影响很小;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合理安全处理处置。项目运行整体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在拟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齐齐哈尔齐大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提出查阅本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扎兰屯市相关部门及周边地区的市民、政府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等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工程环评结论征求意见的主要形式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和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设单位和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见下表。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共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公布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齐齐哈尔齐大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齐大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
地址 扎兰屯市向民街1号 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
联系人 王延辉 赵老师
联系电话 13347008377 04522742570
电子邮箱   Zfq2742570@163.com
公示发布单位:    
建设单位: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齐齐哈尔齐大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一八年十月十七日